第64章 春分 九 (第1/3页)

俗话说,雾气浓有大风,雾气重大雨凶。一声春雷惊醒了梦中的胡老头,也唤醒了沉睡中的神拳山庄。突然而至的大雨毫不留情的扯去了**山上的轻纱,冰冷的雨水冲刷着大地,带走了一切污浊的东西。

胡老头是罗瑞峰的管家,从前是茶山的管事,罗瑞峰看他年岁大了又无儿无女,就让他来给自己看家,老人心里明白,这是罗大爷找个理由给他养老罢了,于是便格外的感恩戴德。

人老了反而闲不住,胡老头见这场大雨来得突然,担心茶山上的排水沟挖的不够宽,便打算去山上看看。老人的年纪虽然大了可腿脚却挺利索,披上蓑衣拿了锄头便出了门。

外面的雨比预想中的还大,雨水细密而激烈,仿佛天河的水洒了下来。老人走得很慢,细密的雨点砸在斗笠上让他抬不起头,对他来说,每走一步都是一场胜利。

罗瑞峰的家门开在一条巷子里,巷口有一片土地种着一片竹子,胡管家觉得用锄头探路太不方便,便打算过去折一根竹竿。才走到竹林附近,他就看见地上横着一个黑黢黢的东西。地上全是雨点砸起来的水雾,站在远处根本看不真切,在好奇新的驱使下他决定过去看看。

走到近处他才看清,地上的东西是一双人腿,小腿以上的部分倒在竹林里看不真切,不过旁边那口刀他却是认识的,那是八爷冯宪宗的佩刀‘劈风’。

冯宪超的尸体很快就被搬到了一间空屋里。

听完胡管家发现尸体的经过之后,方怡白领着江屿过去验看了尸体。冯宪超的一只眼睛睁得大大的,另一只则半闭着,就像在扮鬼脸似的,看起来有些滑稽。死因倒是一目了然,他的脖子几乎被人一刀砍断,凶手下手狠辣,差一点儿就把他的头都给砍下来了。

冯宪超的脖子皮肉翻开,仿佛是凶手的狂笑。

大雨把整个尸体冲洗得干干净净,没有一丝血液,肌肉、脂肪、骨骼、血管,每样组织都清清楚楚的摆在那里,好像一块洗干净的猪肉。雨水带走了他的血液,也洗净的凶手的痕迹。

江屿回到方怡白身边无奈的耸了耸肩:“唉,洗得太干净了,什么也看不出来。你能不能从伤口上看出什么?”

方怡白看了看那道笔直而整齐的切口,缓缓说道:“我只看出凶手用的是反手刀,一击毙命”

“你怎么看出来是反手刀的?”

反手刀是**、短刀的常用手法,是指刀客反握刀柄,刀刃向外与小臂垂直,以无名指与小指控制刀刃的角度,以划、刺、削、割、挑等动作伤人,招式灵活适宜缠斗。

吴从恩的伤口很大,不像是短刀或是**造成的,那就是反手长刀。

长刀的灵活性差,更利于劈砍,反手握长刀可说是舍本求末。只有在刺杀时才有人用——把刀刃藏在手臂下面,利用肩膀或身体回转的时机出刀伤人。

方怡白淡然一笑:“对我来说,每条刀痕都是有脉络可循的。”

验看刀伤首要是找出伤口的切入点,相比出口,切入点的创面更大、伤口更深,而出口的位置则相对更浅更细。冯宪超的脖子几乎被人砍断了,切入点和出口都不明显,但这人下手太狠,刀尖在颈骨也留下的一道划痕。通过这道刀痕,方怡白十分肯定,这一刀是从右向左划过来的,刀刃划过的时候还有一点向上倾斜的角度。

那么问题就来了。受到手腕和手臂结构的限制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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